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嵊泗县202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资产情况
1.截至2022年底,县属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共69家,资产总额79.3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57亿元,同比增加18.83%;净资产总额28.29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7亿元,同比减少8.9%。其中参股投资总额4.61亿元。
2.截至2022年底,县属国有控股以上企业56家,资产总额6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96亿元,同比增加21.34%;净资产总额23.0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5亿元,同比减少9.97%;负债总额44.9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4.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6.15%,同比增加11.78%。
全县企业国有资产主要分布在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城乡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
(二)经营情况
2022年,县属国有控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42亿元,比上年减少0.56亿元;实现净利润-2.77亿元,比上年-2.36亿元增亏0.41亿元;实现税收收入2510.55万元,其中增值税1290.18万元、企业所得税111.82万元、其他税费1108.55万元。
3家县属重点国有企业经营情况分别为:
县旅投公司:截至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7.94亿元,同比增长15.25%;负债总额为8.31亿元,同比增长21.63%。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871.91万元,同比减少11.08%。其中,景区门票收入615.36万元,同比减少55.96%;渔家乐项目收入255.14万元,同比减少60.73%;旅行社收入368.25万元;餐饮收入138.99万元;其他收入为1494.17万元,主要包括租赁费收入、业态收入、利息收入等。
全年净利润为-4596.95万元,同比减亏4467.05万元。亏损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对旅游业带来的严重冲击;二是公司历年投入的公益性项目的折旧摊销成本1322万元;三是收购列岛公司融资项目支付利息485.99万元;四是3家渔家乐公司解散导致投资损失977万元。
县交投公司:截至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为5.69亿元,同比减少8.23%;负债总额为4.98亿元,同比增长46.9%。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同比减少48.19%。其中水上客运营业收入1.13亿元、陆上客运营业收入0.09亿元、客运服务等其他收入0.07亿元。
全年净利润-1.83亿元,同比增亏6164.78万元。亏损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沈家湾方向水上客运航班停航140余天;二是柴油价格上涨,较2021年5985元/吨相比,油价达到7709元/吨,同比上升28.8%;三是港口代理费同期减少1443万元。
县城投公司:截至2022年底,公司资产总额15.82亿元,同比增加57.57%,其中在建工程增加4.61亿元;负债总额12.24亿元,同比增加90.06%。
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236.42万元,同比增加474.44万元,增幅12.61%。其中房租收入2017.79万元、代建收入119.18万元、停车泊位收入65.58万元、自来水水费收入1237.22万元、绿化工程收入392.98万元、其他收入403.67万元。
全年净利润-286.63万元,同比减亏1659.92万元。减亏主要原因:一是污水处理公司厂房等资产拆迁获得补偿款920.1万元;二是自来水公司收到政府补贴较去年同期增加1330万元。
(三)国有企业用工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县控股以上国有企业核定用工编制共1822名,实际用工1554名。其中旅投公司编制数231名,实际用工175名;交投公司编制数1017名,实际用工963名;城投公司编制数191名,实际用工158名。
(四)企业融资情况
截至2022年底,县属国有企业融资总额33.5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余额24.38亿元,向其他机构借款4.2亿元,洋山港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亿元。主要用于大洋山围海造陆、薄刀咀陆域围垦、帆张网渔船减船转产、全域旅游示范县提升工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西城区石子岙拆迁安置房、全民健身中心、水上客运新建客船等重大项目建设。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持续推进国企改革。一是深化国企党建。充分发挥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作用,企业各级党组织“应建尽建”。现有企业党组织17个,其中企业党委3个、党支部14个。国有控股以上企业党员共197名,占实际用工总数的12.68%。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24名国企党员全部纳入各授权管理部门和乡镇管理。二是完善国资运营体系。按照“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加快专业化整合力度,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推进关联产业板块等国有企业兼并组合与资源重整,着力构建以洋山港公司为出资人的“1+4+N”监管格局,做实做强平台功能,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三是健全国企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完善县国资委、县属国有企业决策议事规则,制定出台《县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指导意见》,进一步厘清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13家县属国企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组织机构不断健全。
(二)不断完善国资国企监管。一是强化重点事项管控。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突出关键环节和领域,梳理形成企业投融资、用工编制管理等25项重点监管事项。结合巡察审计、国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突出服务全县重大战略、落实国企深化改革、企业经营效益等重点,着力优化考核模式,“一企一策”确定经营业绩等各项考核指标,提升国企综合管理水平。二是推进智慧国资建设。汇集企业信息、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功能,打造国资数字化综合监管平台,加强事前、事中管控,实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等信息。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制定出台《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规则》《县属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监管警示工作规则》等多项制度办法,严格履行决策程序,规范企业资产管理行为,着力防范经营风险和债务风险。
(三)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狠抓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发挥国有企业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保障、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主力军作用。2022年县属重点国企累计完成投资6.57亿元,西城区石子岙安置房新建工程、花鸟乡灯塔村新建管理用房工程、马迹新村安置房散楼改造工程、基湖沙滩修复工程、碳中和休闲游步道工程、山地公园等项目相继完工。二是助力共同富裕。积极践行社会责任,保障民生事业。污水管网、海水淡化、管道燃气、全民健身中心、西城区幼儿园、马关中柱山园区、新中心渔港南港区等一批项目抓紧推进。嵊翔15、嵊翔16、洋盛10客船先后投入运营。三是落实惠企惠民政策。贯彻落实国企减免房屋租金、担保费等政策,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2022年共减免租金543.12万元,惠及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467家。办理应急转贷业务13笔,累计转贷金额6388万元。办理融资担保业务22笔,累计担保金额1.08亿元,减免保费123.62万元。县交投公司承担社会公益性支出735.63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企业综合实力不强。全县国有企业整体资产规模总量偏小,道路、公园、管网、海塘、站场等公益性资产占比过大,经营性资产不足,国有资本收益率较低。
二是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承担较多的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自主创新能力有限,盈利的市场化项目不多,尚未真正建立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在新冠疫情持续影响下,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明显下降,资产负债率不断增高,总体处于亏损状态。
三是资产确权难度较大。因历史成因、权属关系及政策限制等因素导致企业部分不动产产权难以确权登记,房屋、土地无权证问题尚待解决。
四是企业债务负担较重。企业通过项目融资承接政府投资项目,承担较大的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支出,对到期债务主要依托财政保障及借新还旧滚动归还,企业还债压力较大。
五是国企专业人才不足。受国有企业体制机制、薪酬水平影响,企业吸引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够完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薪酬分配仍有不合理、不科学之处,专业人才招引难。
四、下步工作举措
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化改革,积极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全面深化党建统领。坚持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建全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找准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的着力点突破口,创新深度融合的方式方法,深入推进国企党建品牌建设,实现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频共振、互融共进。健全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制度,探索国有企业后备人才培育机制,多形式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人才培养和使用管理。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落地落实。
二是加快构建国资监管新格局。把深化改革作为国有企业转型发展的主要出路,纵深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同质同类业务专业化整合,调整优化布局结构,实行集团化管控。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行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三是持续提升国有资本效率。聚焦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聚力城乡一体、产业攻坚、基础支撑等领域,科学谋划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主攻方向和重大举措,加强与省属国企合作,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逐步清理低效无效资产,规范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注重资产负债率刚性约束,切实做好财务、金融、投资、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跟踪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是深入落实党中央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重大决策的重大举措。我们将认真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深入研究解决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