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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6 点击量:1297

(2024年4月7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是走好走稳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的攻坚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守正创新、实干争先中履行各项法定职能,为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嵊泗美好嵊泗”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人大常委会督办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舟山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将人大工作放到党委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动,确保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持续做好深化内化转化工作,更好地统揽和指导新时代人大各项工作。

3.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紧紧围绕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项,通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大决议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确保决议决定得到全面有效贯彻落实。

4.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及时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委人事意图全面实现。严格规范任免程序,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表态发言、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提高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5.协助县委开好人大工作会议。紧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重大时间节点开展有关庆祝活动,协助县委开好人大工作会议,全力推动人大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二、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

6.加强法律法规监督。协同省市人大联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执法检查或调研监督,推动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有效实施。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对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组织召开全县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听取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7.加强专项工作监督。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监督。在司法领域,重点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听取法院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听取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在财经领域,深化完善预算国资监督系统,重点听取和审议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促进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落地效果。在经济领域,重点听取和审议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编制完成情况、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全县海水养殖产业发展情况,对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运维状况进行集中视察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在环保领域,重点听取和审议2023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听取城乡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情况报告,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果。在社会领域,重点听取和审议优化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加强对公共服务一体化工作的调研监督,推进社会友好可持续发展。

8.加强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对企业国有资产审议意见和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2023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落实深化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查,对全县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海岛养老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9.加强专题调研视察。对海岛客货邮融合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对未来乡村建设进行专题调研,对高质量创成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开展系列调研,对文旅市场回暖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对全县少年儿童全天候活动场所发展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对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被动参与各类社会事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对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共处、华侨权益保护等工作进行调研。结合县城“高品质建设、高水平管理”专题询问意见整改情况对县域城市有机更新进行视察监督。配合上级人大开展《舟山市防治陆源废水影响海洋环境管理规定》等立法调研。

10.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将人大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和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的重要载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转办督办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确保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1.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完善“组团联训”模式,抓好县乡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合理划分代表团组,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作用,推进“代表回选区”工作。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部署要求,以“四张清单”为抓手,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双岗建功持续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主题活动,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积极推进小洋山区块人大工作实践探索,听取小洋山区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12.提升代表履职服务水平。修订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系”制度,常态化推进数字赋能“双联系”工作。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通报常委会工作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内容。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完善与代表座谈机制,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活动,夯实人大工作基础。运用嵊泗数字人大平台,加强代表的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提升代表履职实效。听取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做好在嵊的省市人大代表联络服务等保障工作。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积极宣传展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讲好代表履职故事,营造代表工作良好氛围。协助做好全市基层人大工作现场会服务保障工作。

13.提升基层单元建设水平。深化代表联络站绩效评价,开发建设“大会问政”等特色应用场景,运用“1+7”云视频模块,融合提升县人大代表联络中心站和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整体功能。深化人大核心业务下沉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基层单元活动,完善“一府一委两院”进站协商工作机制,提升海岛基层单元民主活力。积极承接省市人大数字平台代表履职综合应用场景,扎实做好数据归集工作,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多样化和经常化。深化“民生面对面·书记县长进基层单元”活动,更好发挥代表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作用。

14.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持续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着力做好议案建议提出、交办、督办、审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做好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准备工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专门”“灵活”等优势,推动建立专门委员会协同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工作机制,引导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完善议案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督办重点建议和“1+1+X”包干督办制度,听取和审议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重点建议和B类件开展“回头看”,督促政府加大落实力度,提高代表提交议案建议积极性。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5.推进人大制度建设。紧扣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重要节点,统筹各方面研究力量,有重点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理论研讨,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分量的理论成果。重新梳理、修订、制定人大各项制度规范,形成新的汇编文本。

16.增强人大宣传实效。加强人大信息员队伍建设,纵深推进与媒体合作机制,紧紧围绕县委、县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加强策划、注重打磨,讲好新时代基层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海岛的生动实践,扩大传播面,提升影响力。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精心办好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嵊泗人大专刊》。

17.打造勤廉并重队伍。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机关”要求,准确把握省委关于全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重要部署的要求,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常委会机关集体学习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中央及省市县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会,强化系统思维、法治思维,不断提升人大干部综合素质。

18.深化六力六为作风。坚持围绕议题、聚焦问题、依托代表、广纳民意的调研机制,贯彻落实真抓实干再出发、乘风破浪再启航“六力六为”作风建设会议精神,积极践行“四下基层”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认真履行常委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大力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纠正“四风”。

19.强化上下左右协同。积极接受省市人大工作指导和法律监督,加强与兄弟县区人大的交流,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全县人大工作例会制度,深化县乡人大履职联动,支持乡镇人大完善机制、配强人员、有效履职,不断提高我县人大工作整体水平。深化机关文化建设,完善工作流程规范,提升联系接待、会议组织、公文流转、财务管理、安全保密等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形成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委负责联系落实。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编制完成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3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委负责联系落实。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5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与监察司法委负责联系落实。

4.听取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海水养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渔农委负责联系落实。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优化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与民宗侨外委负责联系落实。

7.听取县政府关于城乡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委负责联系落实。

8.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与监察司法委负责联系落实。

9.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负责联系落实。

10.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11.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与监察司法委负责联系落实。

1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代表工委、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二、主任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

13.听取县政府关于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主任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与民宗侨外委负责联系落实。

14.听取县政府关于海岛共富特色之路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主任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财经委、教科文卫与民宗侨外委、社会委负责联系落实。

15.听取县政府关于深化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主任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渔农委负责联系落实。

三、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1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拟安排在6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18.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19.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20.听取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四、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2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拟安排在5月份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与监察司法委负责联系落实。

22.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监督调研,拟安排在6月份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2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社会委负责联系落实。

24.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并听取县政府关于海洋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主任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与民宗侨外委负责联系落实。

25.听取县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主任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委负责联系落实。

五、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26.听取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并选择若干个乡镇进行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法制与监察司法委负责联系落实。

六、专题询问

27.听取县政府关于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运维状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拟安排在10月份常委会会议上进行。有关准备工作由办公室、研究室、财经委负责联系落实。 

 

注:对列入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的议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监督法和相关监督工作规定,结合县委中心工作和年度常委会重点工作,注重统筹、精心组织、加强协调、抓好落实,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各责任单位要积极推进监督业务下沉基层单元,善于运用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贯通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刚性实效。同时,要根据形势变化对监督工作计划作适当调整。




附件2: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会议主要议题安排

 

县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安排(3月份)

1.审议通过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

2.人事有关事项。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编制完成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5.听取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

6.传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

 

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安排(5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安排(6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安排(8月份)

1.听取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海水养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优化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政府关于城乡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6.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安排(10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4.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县政府关于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运维状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安排(12月份)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2.听取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3.听取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并选择若干个乡镇进行报告。 

 

备注:

1.人事任免事项由主任会议根据“一府一委两院”的提请适时作出安排。

2.根据工作需要,主任会议可决定适当增加例会次数和每次例会的议题。

3.各专(工)委自选议题由各专(工)委自行安排。




附件3: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分解

 

为确保县人大常委会今年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进行分解,具体到各室委。请各室委根据任务分解,认真研究,及早安排,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分解如下:

一、办公室  

责任领导:王燕  责任人:邹松余

1.做好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类会议的服务保障。

2.牵头起草《嵊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嵊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工作程序》《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提高审议意见质量的办法》等制度规范。

3.协助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全市基层人大工作现场会、全县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等重要会议。

4.协助县委做好“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的考核。

5.牵头落实《嵊泗人大志》《嵊泗县志(2001—2021)》《嵊泗年鉴(2024)》编撰工作。

6.优化提升联系接待、会议组织、公文流转、财务管理、安全保密等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7.牵头落实常委会及机关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好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会。


二、研究室

责任领导:王燕  责任人:郑富军

1.做好常委会部分重要文稿、领导讲话稿、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2.做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大会、监督工作会议、代表作用发挥座谈会等相关会议的研究谋划。

3.出台全县人大信息考核办法,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纵深推进与媒体合作机制,加强新时代基层人大故事、代表履职故事、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的策划宣传,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海岛的生动实践。

4.紧扣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重要节点,统筹各方面研究力量,有重点组织开展课题研究、理论研讨,形成一批高质量、有分量的理论成果。

5.办好嵊泗人大“一网一微”,承办《嵊泗人大专报》。

6.做好县委重点课题选题和报送。


三、代表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王燕  责任人:刘贤波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10月)

(二)基层单元建设

2.持续深化阵地建设,打造县人大代表联络中心站,开发建设“大会问政”等特色应用场景,运用“1+7”云视频拓展功能,形成中心站与乡镇联络站的“云上”联动,不断丰富代表履职活动形式,提升履职活动实效。

3.深化代表联络站绩效评价,激发基层单元整体活力,提升县人大代表联络中心站和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整体功能。

4.深化“民生面对面·书记县长进基层单元”活动,围绕共同富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等民生热点话题组织代表群众进基层单元开展活动。

5.按照“常态化、能实战、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拓展人大核心业务下沉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基层单元活动,完善“一府一委两院”进站协商工作机制。

6.积极承接市人大数字平台代表履职综合应用场景,扎实做好数据归集工作,突出应用场景实战实效、贯通共享。

(三)代表工作

7.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双岗建功持续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两美嵊泗”主题活动。

8.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合理划分代表团组,充分发挥代表小组作用,推进“代表回选区”工作。

9.运用嵊泗数字人大平台,加强代表的日常管理和履职活动,提升代表履职实效。

10.常态化推进数字赋能“双联系”工作,修订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系”制度。

11.继续推行“1+1+X”包干督办机制,强化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力度,对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重点建议和B类件开展“回头看”,切实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效。

12.积极推进小洋山区块人大工作,组织代表开展小洋山区块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视察。

13.做好在嵊的省市人大代表联络服务等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基层人大工作现场会服务保障工作。

 

四、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叶海章  责任人:孙斌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5月)

2.听取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8月)

3.听取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

4.听取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选择若干个乡镇进行报告。(12月)

(二)执法检查

5.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执法检查。                  

(三)法律监督

6.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

7.牵头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8.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备案审查指导,组织召开全县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会。

9.开展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草案的立法意见征求和综合反馈工作。

10.组织开展“法助共富”进基层单元活动。


五、预算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杜军  责任人:叶信章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6月)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3年财政决算。(6月)

3.听取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府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10月)

6.听取县政府关于部分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运维状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10月)

7.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重点工程、代表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12月)

8.听取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12月)

(二)专题调研

9.对海岛客货邮融合发展进行专题调研。

(三)调研督查

10.对我县贯彻落实省委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和《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调研。

11.对海岛共富特色之路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查。

12.积极推进人大财经监督数字化建设,深化完善预算国资监督系统。


六、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叶海章  责任人:龚伟杰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3月)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编制完成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3月)

3.听取县政府关于城乡污水治理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

(二)执法检查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以来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三)视察监督

5.结合县城“高品质建设、高水平管理”专题询问意见整改情况对县域城市有机更新进行视察监督。

6.配合市人大做好关于《舟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落实情况的调研工作。

(四)立法调研

7.配合市人大做好《舟山市防治陆源废水影响海洋环境管理规定》立法调研。 


七、渔农业与渔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金峰  责任人:陈国军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海水养殖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8月)

(二)视察调研

2.开展未来乡村建设专题调研。

(三)跟踪监督

3.对县政府落实深化渔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督查。


八、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孙梅雪  责任人:阮伟海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优化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情况的报告。(8月)

(二)执法检查

2.开展科技进步“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

3.开展《浙江省少数民族保障条例》执法检查。

(三)视察调研

4.对优化海岛教育资源,夯实小学办学基础,深化初中提质强校工程和“县中崛起”行动,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高质量创成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等工作进行视察调研。

5.对拓展长三角区域旅游合作,加大旅游品牌推介,力促文旅市场持续回暖工作进行调研。

6.对全县少年儿童全天候活动场所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7.对教师、医生等专业技术人员被动参与各类社会事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8.对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谐共处、华侨权益保护等工作进行调研。

(四)跟踪监督

9.对2023年全县旅游业发展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九、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责任领导:杜军  责任人:沃宏伟

(一)会议审议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残疾人保障“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10月)

(二)视察调研

2.对全县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四)跟踪监督

3.对海岛养老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4.对县政府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审议意见进行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