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9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9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嵊泗县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上半年,县人民政府以推动县域经济社会稳健发展为目标,“创新”构建现代财政治理体系,优化财政要素支持,财税联动积极组织收入,推进关键领域民生福祉,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共享比例,服务县域经济提质增效,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财政预算按预期计划目标执行。但个别预算目标面临压力仍然很大,甚至有可能出现完不成的情况;财政预算支出需求不断加大,全县财政保障压力有增无减;财政资金支出绩效不高、国有资本增值保值等问题仍然存在。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重点加以关注,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兜牢财政收支底线
针对国家税制改革后续对我县财政带来的影响,及早制定预案应对,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稳定可控。坚持不懈抓好财政持续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支撑。要坚持适度举债,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
二、统筹有限财政资金,集中财力办好大事
针对当前税收增长有限、财政刚性支出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要更加精细规划财政资金支出,杜绝一些方案不成熟、效益不明显的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金对县域经济社会的拉动效率,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优化国有资本管理,提升保值增值能力
一直以来,我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寥寥无几,而财政对国有企业的亏损补助有增无减,国有资本管理部门应当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制定计划明确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承担社会责任的比例,让财政补助资金补得明白、补得公平。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4年11月11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