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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议

关于接受孔迪等辞去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29 点击量:1004

(2024年8月29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孔迪、徐湖、徐君达辞去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