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9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罗奇辉和县审计局局长洪志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分别向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嵊泗县202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嵊泗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县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23年,县政府及其财政部门面对内外部经济形势变化,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我县实际积极应对,围绕走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主题主线,聚焦打造“美丽嵊泗美好嵊泗”现代化海岛县目标任务,统筹全县可用财力,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努力保重点、保民生、保运转,为实现预算平衡作出了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努力,决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2023年财政决算报告。针对决算和财政收支审计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继续“做大蛋糕”。进一步关注财政资金支出规模与税收增长的平衡问题,要在确保民生需求的前提下加强产业扶持力度,增加有效投资;要积极改善规划、土地和交通等基础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壮大产业规模,培植稳定税源,用产业发展促进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二、继续过“紧日子”。虽然近两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往年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但仍依赖于上级转移支付和海域使用金等一次性收入,稳定的自主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较为乏力,财政平衡压力仍然突出。要坚持量力而行,压缩不必要的财政支出,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始终把财政可持续发展放在第一位。
三、继续“练好内功”。以绩效为抓手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的量化率,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可比可评可考;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强化资金整合,增强集中财力办牵引性大事的能力,高质量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要在项目资金安排时及时做好后续运维管理制度安排,确保项目工程正常运行。
四、继续“兜牢底线”。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兜牢财政收支底线,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要厘清国有企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与承担政府公益行为义务之间的关系,举债行为要可控可持续,事先做好债务风险评估,保障企业健康运行。要进一步完善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制度,合理制定考核目标,激发企业内在动力,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3年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依据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相关决议精神,紧扣预算管理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围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海岛共同富裕等方面,依法履行了审计职责,揭示的问题准确,提出的建议合理。同时,针对财政收支审计,县审计部门要认真梳理审计发现和查出的问题,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能力水平,提高预决算草案编制的准确性、预算执行的严肃性。督促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实行。及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认真严肃地做好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对多次重复发生的问题要重点监管,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在年底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4年9月25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