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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11 点击量:792

(2024年6月11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通过)

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1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国宏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审议了20名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依法履职情况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的目标要求,在持续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加快推进制度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执法监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对照《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主要体现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短板需要进一步补齐等方面,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树牢法治意识,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增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纲要》,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动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县乡两级政府全覆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机制。紧抓“关键少数”,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履行。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底线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法治能力,大力推进学法用法,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始终把握正确法治理念。进一步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工作,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更加重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在规定时间落实整改并及时报告。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提升行政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法治化水平;自觉接受检察法律监督和法院审判监督,严格实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能力,做到“出庭出声”“人到心到”。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改革落地见效。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程序法定意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评议工作,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嵊泗品牌。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完善资格管理,努力提升执法证持证率。

三、注重多措并举,夯实队伍保障基础。要始终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好法治建设“领头雁”作用,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法治建设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法治人才的培养,进一步充实配强行政执法、复议、法制审核等机构的人员力量。推进县乡法治审查员队伍建设,提升合法性审查中心运行质效。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请县人民政府对以上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办理,并于2024年8月10日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