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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议

关于《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的决议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7 点击量:791

(2024年4月7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付华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编制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总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资源保护为前提,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结合嵊泗实施生态立县、以港兴县、以旅活县、以渔稳县战略定位,整体谋划海洋文化特色浓郁的海洋列岛型风景名胜区。总体上看,《总规》合法合规,实事求是,可行性、可操作性强,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

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由县人民政府按照程序上报。规划批准后,县人民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