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立峰,副主任孙梅雪、杜军、王燕、叶海章及委员共21人出席会议。
列席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国宏,县人民法院代院长周杰,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海洋经济发展局、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县旅投公司、县交投公司、县城投公司、县海投公司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各专委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县人大财经委委员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立峰主持。
一、会议以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各项人事有关事项,任命刘伟东为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黄朝波为嵊泗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决定任命傅立波为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波为嵊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免去邹松余的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何英俊的嵊泗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卢晨雅的嵊泗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张海斌的嵊泗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决定免去周铁军的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刘伟东的嵊泗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立峰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的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傅立波同志作了任职表态发言。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财政决算报告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财政决算。

三、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政府合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期间举行了会前学法,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嵊泗分局总工程师周磊就《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作专题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