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和其本人的辞职请求,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叶信章、李军、顾晶锦辞去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叶信章的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李军的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