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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决议

关于接受叶信章等请求辞去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25 点击量:413

(2025年12月25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和其本人的辞职请求,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叶信章、李军、顾晶锦辞去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叶信章的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务,李军的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并报嵊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