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25 点击量:660

2025年12月25日在嵊泗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主任  孙 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2025年,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执行《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与办公室、研究室、各专工委密切配合,依法履行备案审查职责,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提高备案审查质量,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备案、审查、纠正工作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备案规范化水平。2025年,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严格按照《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程序要求,依托省人大备案审查系统,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接收各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共22件,其中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1件,县检察院规范性文件1 件。从备案审查总体情况看,各制定机关能够依法依规履行报备义务,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备案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二是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抓住审查这一备案审查工作的核心环节,健全完善“专工委初步审查、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综合审查、第三方辅助审查”的主动审查工作机制,丰富审查形式,对所有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提升审查、纠错质量。按照职责分工送预算工委审查10件,城建与环资保护工委审查4件,渔农工委审查1件,教科文卫与民宗侨外工委审查1件。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和企业经营主体切身利益等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重点审查。对《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促进六大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针对个别文件中存在的不适当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提升审查发现问题的能力。

三是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纠正刚性。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审查发现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沟通、发出书面审查意见等方式,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废止该文件或者制定新的文件。共纠正正文与附件奖励标准不一致、执法事项与执法主体不匹配等不适当规范性文件2件。

对《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存在的集装箱奖励标准与附件新增运力补贴明细清单中集装箱奖励标准不一致问题,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经过审查研究,与制定机关沟通,并督促其做好该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

对《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的通告》中存在的将党委部门作为法定执法主体等合法性问题,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经过审查研究,与制定机关沟通,并督促其做好该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

四是进一步提升指导监督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扎实推进乡镇人大对《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宣贯工作,切实提升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按照市人大法制委统一部署,指导乡镇人大做好近三年来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核查工作。继续推进浙江省人大备案审查系统平台规范运用,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备审数字化水平。指导监督个别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上级人大工作中发现存在2024年规范性文件司法厅已报备人大未报备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督促所属乡镇政府对相关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

二、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建设。根据今年实施的《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做好《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准备工作。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做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暂行规定修订完善准备工作。探索推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指导乡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是深化备案审查沟通协调机制。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进一步加强与县府办、县司法局工作上的交流联系、协作配合,相互沟通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和工作经验。根据《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规定,县监察委员会制定的监察规范性文件、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司法规范性文件,依法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范围。建立与县监委、县法院和县检察院的备案审查工作联系机制,确定制定机关备案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报送联系人,确保备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加强备案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2025年4月,组织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及部分乡镇人大负责人参加全市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交流会暨《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专题解读会,叶海章副主任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交流。组织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和部分乡镇人大赴武义县、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大考察学习基层人大立法联系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经验。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相关成员,进一步优化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量。乡镇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不断提升,枸杞乡人大审查纠正《嵊泗县枸杞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租赁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制定程序违法的问题案例入选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的《2024年浙江省规范性文件审查纠正案例选编》。

一年来,我县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对照新时代备案审查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还不够深不够透、审查纠正的刚性有待进一步强化、人大备案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上述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2026年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省备案审查条例,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围绕走好海岛县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主题主线,高标准谋划备案审查工作,全面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推动备案审查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和纠正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认识,系统部署和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坚持有件必备原则,做好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向市人大依法报备。依法督促县政府及相关组成部门、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和乡镇人大主席团按照法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依法制定和备案审查。坚持有备必审原则,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对事关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关系公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开展主动审查、重点审查和各委室联合审查。坚持有错必纠原则,坚决纠正违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等情形,不断增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刚性和实效。

二是持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能力建设。强化《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学习,适时修订《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提升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认识和审查能力水平。加强“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动态监督。强化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综合协调职能,落实专工委审查职责,发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辅助审查作用,提高审查质效。加大典型纠错案例宣传通报,扩大备案审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关注度。规范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备案审查工作常态化机制。推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建立健全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三是持续加强乡镇人大备案审查指导监督。充分发挥好指导和监督职能,通过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强化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升乡镇人大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推进乡镇人大主席团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暂行规定以法定程序予以修订完善。借助数字赋能手段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加大省人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应用力度,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wps (41.5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