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由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牵头起草了《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相关意见以信件、邮件、电话的方式反馈至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2月4日至2月24日。
通信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沙河路348号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与监察司法工委,邮编:202450;
电子邮件:sflbo@qq.com
联系电话:0580-5087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