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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表彰2013年度承办代表建议意见先进单位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11 点击量:464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10人以上提出的议案90件,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将90件议案均作为建议办理,会议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件,都分别交有关单位和乡镇办理。各承办单位按照大会主席团和交办会议要求,把办理好代表建议、意见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民办实事,为民谋利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注重实效,认真落实,较好地解决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提出的一些问题。为激励先进,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财政局等6个2013年度代表建议意见承办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重视办理工作,认真落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为推进“美丽海岛”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2013年度承办代表建议意见先进单位

 

 

2013年度承办代表建议意见先进单位

县财政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海洋与渔业局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新渔农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