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日在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民法院代院长 徐文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保障民生为重心,坚持公正司法,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推动嵊泗海洋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18件,审结697件,同比分别下降16.69%和16.53%,结案率97.08%,生效裁判息诉率92.23%。
一、强化审执工作,服务舟山群岛新区建设
宽严适度,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运用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贪污贿赂等犯罪。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7件,判处罪犯79人,同比分别上升3%和1.28%;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对25名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或单处罚金。贯彻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对重大复杂案件组织公诉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果。牵头与公安、检察、司法、卫生等五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规范监外执行案件办理程序。注重被告人人权保障,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告人的辩护率达60%。着力修复社会关系,积极实施刑事和解制度,共为20名受害人执行到位赔偿款29.52万元,充分有效地保障了受害人合法权益。
关注民生,全力维护民事权益。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90件,审结384件,同比分别下降14.77%和13.32%,调解撤诉率68.24%,解决争议标的额1.09亿元。准确把握非正常借贷与生产生活性借贷的区分,稳妥处理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等融资纠纷,服务金融改革大局。共审结金融借款合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52件,解决争议标的额3909.89万元。对受理的30件涉及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等人身权纠纷案件,采取诉前登记等便捷化的诉讼流程,情理交融说服加害方促使其自动履行赔偿款61.81万元,及时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注重司法关怀,共为49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13万元,依法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加强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共接待来信来访43人次,其中院长接待日接访20人次。
注重协调,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发挥行政审判司法审查在促进社会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0件,其中准予执行7件。注重风险防范,对2件因寺庙扩建非法占地引发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启动重大案件风险评估并妥善处理,社会效果较好。立足审判职能,为“三改一拆”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经常性沟通,及时解答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为质监、工商等部门举办法制讲座,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高。
多措并举,提升执行实际效果。借助社会资源,推进“五个系统”建设,健全执行联动机制。经“点对点”查询系统获取案件信息220条,冻结、扣划存款1688万元,通过住建、国土、海洋渔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查控房产13套、船只6艘,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7条,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6人,限制出境1人,协控机制成效明显。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多方协调,合理均衡抵押债权与普通债权间的诉讼利益,妥善执结涉企案件42件,执行到位标的额254.29万元。探索“分段集约”执行工作,对执行准备、查控、监督、结案各阶段实行环环相扣、互相配合,提高执行工作质效。2013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8件,执结233件,同比分别下降20.28%和21.55%;实际执行率74.12 %,执行到位标的额1172.56万元。
能动司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加强司法和行政的良性互动,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情况反映》形式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促进依法行政。面对我县海运船务公司体制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专门召开会议部署,事先进行分析研究,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和可能的纠纷调处准备。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探索引入外地籍商会参与缓刑犯社区矫正的监管新模式,并会同司法局对缓刑人员进行回访帮教。针对刑事案件及犯罪主体特点,为社会综治工作提出对策建议。2013年,以外来人员犯罪为主的盗窃等侵财型案件同比下降35.70%,为嵊泗社会的安定有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深化海事司法协作机制。针对基层群众关注的海事纠纷诉讼难问题,积极争取上级法院的支持,与宁波海事法院建立司法协作机制。2013年3月,宁波海事法院嵊泗巡回审判点在我院设立,双方当事人均为嵊泗籍的海事纠纷可就地审理。为最大限度协助好海事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和执行工作,我院前期加强宣传,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巡回审判点运行流程,扩大海事巡回审判点在群众中的熟知度;利用现有司法资源,负责立案初审、代收、送达诉讼材料,配合庭审及执行事宜。共协助受理海事纠纷26件、执行9件、送达10件,有效缓解了海岛渔民海事诉讼难问题。此外,继续通过候潮执行、假日开庭、巡回审判等富有鲜明海岛特色的举措,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巡回审判结案53件,并首次在人民法庭巡回审理3件轻罪刑事案件。
加大诉前纠纷化解力度。完善诉调衔接机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降低纠纷成讼率,按照“预登记—引导—调处”的诉前调解方式,共引导调解案件16件,调解成功5件,诉中委托调解成功45件。以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分别对县旅游局、个体旅游经济发展较快的金沙和东山社区进行调研,进一步完善旅游纠纷网格诉前联调机制。通过“裘法官热线”平台,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社区群众提供调解指导、法律咨询等司法服务129次,化解矛盾纠纷43件。为保障当事人更加快捷、低成本地参与诉讼,对涉案标的额较小的简单民事案件开展小额速裁工作,共审结小额诉讼纠纷17件,平均审理天数17天,解决争议标的额9.65万元。
全面落实阳光司法工作。将省高院36项“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任务逐一分解至相关庭室,限时落实到位,努力形成开放、透明、便民、现代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强化立案接待大厅引导咨询、立案受理、信访接待、判后答疑、诉调衔接等综合服务功能。注重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和重大程序事项的告知,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加强审务公开,实现归档报结同步扫描和网上调档查阅,提高诉讼档案利用率。进一步优化法院门户网站建设,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发挥司法指引功能,将我院受舆论关注、群众关心的重大信息及时公布,推进新闻发布制度化、常态化,全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开辟网络报名渠道,共举行法院公众开放日4次,参与人数105人。在全省阳光司法审务公开指数评估中,我院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
三、坚持内强素质,不断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严把关强化廉洁意识。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周”、“廉洁司法作风建设”等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赴乔司监狱接受廉政教育,以上海高院法官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镜”对照检查,提升廉政教育效果。加强对“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十个一律”等作风纪律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不断完善廉洁司法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嵊山法庭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及使用等环节的监督。落实审务督察制度,针对执行款发放、诉讼费管理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控制公务经费支出,确保公务接待工作热情节俭、规范有序。
多渠道提升队伍素质。注重案件流程管理,修订《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严格诉前调解、庭前阅卷、文书制作等节点要求,规范审执过程。加强业务庭庭长的审判二级管理能力,开展“质效、文书、庭审”三讲评工作。注重案件质量评查,将办案人员庭审不规范内容剪辑制作成视频,予以点评,促进庭审规范化。全年共评查案件559件、裁判文书828份。选贤任能,大胆提拔,通过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的方式提拔任用3名青年法官担任中层副职,激发队伍活力。坚持法官导师制、与兄弟法院交流等方式,选派2名青年干警赴普陀法院挂职锻炼,丰富干警审判实践经验。通过“法官进社区”、“庭所对接”等措施,提高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培育法院文化,打造青年干警探讨法律、交流生活的“法官之家”,共举办研讨会4期。
重监督促进规范司法。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组织开展“走基层、听意见”活动,院领导带领联系社区法官赴各乡镇与乡镇党委政府、代表委员、社区干部进行座谈,共征求梳理意见及建议12条,逐一落实整改。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和社会影响力,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廉政监督员等39人次旁听庭审5件、召开座谈会6次、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加强法律监督,主动邀请人民检察院派员对2件民事案件的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重新选聘5名特邀廉政监督员,并走访听取意见10人次。因任期到届等原因依法对部分人民陪审员作了调整,新任命人民陪审员3名,召开法官与陪审员恳谈会,规范陪审员参加庭审、参与合议等工作。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审108件,陪审率达95%,同比上升7.05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一年来,嵊泗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审判质效稳步提升,法院队伍充满活力,这是各方面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嵊泗法院,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面对建设法治中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法院工作仍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一是社会利益格局调整使办案难度增大。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的变化及社会矛盾多元化在不断地反映到司法层面,对法院把握大局、能动司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法官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待提升。由于我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少且类型单一,部分法官思考、钻研法律问题动力不足,在处理一些复杂疑难案件时存在畏难情绪。三是海岛法院缺乏吸引力导致人才引进难留住亦难。受制于海岛区域条件艰苦、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等原因,高学历法律人才引进困难,部分已引进的在积累一定工作经验后也谋求选调等方式离开,对法院队伍建设产生一定影响。四是新媒体时代对司法公开提出新要求。自媒体的发展,社会公众和舆论对法院的关注,法院在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方面面临着新课题,已给法院工作带来新的压力。
2014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4年法院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来谋划。今年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建设过硬队伍,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嵊泗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发挥司法保障服务功能。全面深化改革涉及社会利益的大调整,我们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大力加强调查研究和司法建议工作,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要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到促进改革、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的大局之中,妥善化解涉及发展海洋经济、建设美丽海岛相关的各类纠纷,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继续积极破解“执行难”,有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二是增强机遇意识,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机制建设。以公正司法为核心,狠抓执法办案。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改进薄弱环节,实现审判管理良性循环。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健全司法权运行机制,推进审判组织权责统一,提升审判和执行规范化水平。立足嵊泗审判特点,拓展和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措施,满足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加强全媒体时代的司法宣传工作,传递和引导社会正能量,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环境。
三是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认真开展法院队伍的作风建设和素质建设,培养干警坚持依法办案、敢于担当的职业品格,公正及时地审理、执行好每一个案件。加强法院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的能力。增强队伍凝聚力,拓展外地干警“本土化”培养新途径。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保持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络,及时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群众的联系,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齐心协力,团结奋进,努力让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