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
2014年3月17日,经嵊泗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主 任:李亚舫
主持常委会全面工作。分管常委会办公室、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等。
副主任:虞曙红
协助主任工作,联系有关教科文卫侨方面工作。
副主任:夏玉雪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信访室)。
副主任:李锡年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代表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侨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范富强
协助主任工作,分管渔农业和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