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菜园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亚舫,副主任虞曙红、夏玉雪、李锡年、范富强及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邬剑波、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文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湘滨,县人大机关各室委负责人,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和部分县人大代表。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亚舫主持。
一、会议合并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嵊泗县201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13年县政府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的决议精神,负重奋进,圆满完成了2013年的年度预算任务,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2013年财政决算报告。关于财政预算管理及执行工作,建议县政府一是在预算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应在2014年度中切实予以纠正和规范;二要切实关注科技专项经费使用绩效、严肃科技经费的安排使用,不能采用“撒胡椒粉”的方式进行经费安排,并突出重点、集中财力,真正扶助企业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科技创新;三要规范政府性投资行为,切实解决我县长期存在的项目违规超概算、规避投标等“顽疾”。关于财政收支审计工作,一是在预算执行真实性完整性审计中,对当年预算未执行的项目,要分析未执行的原因;核实项目是否用于计划项目已定的专项用途资金。其次,在专项转移支付审计中,要关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是否用于平衡预算或改变规定用途。无论有无,都应向人大常委会作出明确的结论报告,便于人大常委会对预算执行真实性完整性的掌握;二要继续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包括乡镇、职能部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审计力度,严肃查实在基建项目上的违规违法资金,严格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纪律;三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财政补贴资金绩效的审计监督;四要逐步进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审计工作,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
二、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县政府关于《嵊泗县2014年地方政府性债务计划的报告》,
三、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无违建县”推进情况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