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9日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负责人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嵊泗县201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县审计局提出的《关于2013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决定批准县政府提出的嵊泗县2013年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预算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认真执行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嵊泗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切实抓好财政工作,努力完成2014年财政预算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