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局长刘晓红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随着社会均等化服务的快速发展和一批流动人口示范所站(所)建设,我县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与问题,主要表现在:领导思想认识尚存偏差;组织保障尚显乏力;服务管理尚有缺位;队伍建设尚需加强等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运用多种形式和载体,大力宣传《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以及市、县出台的各种政策规定,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流动人口对政策法规的认知度,使政策制度规定变为流动人口的自觉行动。要结合“六五”普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道德和诚信教育,增强流动人口的守法和诚信意识,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
(二)要探索创新管理模式。积极探索流动人口新的管理模式,进一步降低服务管理优惠政策门槛,加强流动人口专职协管员队伍建设,大力拓展特色网格的服务内容,积极组建“两库”人才库,搭建好政府、社区(村)、用人单位与流动人口沟通的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努力营造一个“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局面。
(三)要加强完善基础工作。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大考核力度,落实相关责任,加大流动人口登记和出租私房登记工作力度,提高登记率和人户一致率,提高信息的完整率和准确率。加强对流动人口动向预测和监测分析,提供及时、准确的统计数据和变动信息,更好地做好服务与管理工作。政府要坚持未雨绸缪,加大财政投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组织工作交流,加强工作督查,实现资源共享。
(四)要加大打击工作力度。对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依法保护,对流窜作案的违法犯罪人员,要深入研究和分析其违法犯罪的活动规律和特点,及时掌握其动向,采取各种集中整治行动和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好犯罪预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稳准狠地打击犯罪;要充分发动群众,坚持齐抓共管,让犯罪分子在我县没有藏身之地,不断优化我县法治环境,以确保我县的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