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权威发布 >> 决议决定>

决议决定

关于许可对县十六届人大代表邵永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03 点击量:485

(2014年12月3日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嵊泗县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邵永康涉嫌滥用职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许可嵊泗县人民检察院对邵永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