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嵊泗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30 点击量:621

2015年1月29日在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嵊泗县人民法院院长  徐文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我院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及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嵊泗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0件(含旧存,下同),同比上升13.21%;办结747件,同比上升7.12%,审判执行工作继续保持良性运行。

一、立足审判职能,服务美丽海岛建设

关注社会热点,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统筹全院资源,组织调研骨干围绕县委、县政府“八八三”工程以及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民情反映,积极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对村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渔船股份合作制完善、外来媳妇出走频发和流浪犬综合治理等问题开展调研,向县委、县政府上报《情况反映》等6篇;针对审判活动中发现的婚姻登记审查、医疗服务病历制作与保管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提升依法履职水平。稳妥审理“三改一拆”涉案纠纷,保障“三改一拆”重点工作推进。坚持院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共处理群众来信39件,接待来访70人次。

关注美丽创建,促进旅游产业发展。随着美丽海岛建设的推进,在主题村落打造、渔家民宿美丽升级改建过程中,法定继承、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等纠纷增幅明显。为稳妥化解纠纷,使当事人能尽快投入旅游经营活动,缓和邻里乡亲间的矛盾,我院在更适宜调解的立案受理阶段,通过诉前引导调解、立案调解等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对居住生活在外地的当事人,开启“诉讼绿色通道”,以假日法庭、周末开庭等方式及时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共化解涉渔家乐宾馆建设施工合同、法定继承、旅游合同等纠纷65起,调撤率100%,平均用时3天。支持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如对洋山房产登记中涉及的继承纠纷,予以司法确认24件,基本上当天完成。

关注群众需求,丰富司法为民途径。倾力打造“海岛法庭诉讼服务一体化”重点工作项目,在院机关立案大厅、嵊山法庭和洋山法庭设立三个立案窗口,负责提供辖区立案一体化、审判执行流程信息及诉讼电子档案查询等服务,共有34位当事人经该项举措享受到便捷的诉讼服务,减少了群众在岛际间的往来奔波。继续深化“法官进社区”制度,在坚持法官走访联系乡镇社区217人次的基础上,注重司法服务的针对性,结合社区易发纠纷和本院审结的典型案例,创建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7个“法官说法”课程,汇编《以案说法(2014年版)》,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配合宁波海事法院在嵊泗开展海事巡回审判和执行工作,代为接收立案诉讼材料42件次、协助采取执行措施及送达诉讼文书23件次。

二、坚持公正司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共受理刑事案件64件92人,审结61件86人,案件数同比分别下降4.5%和9%。依法适用非监禁刑,对罪行较轻、确有悔罪表现的盗窃、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案件的38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占被告人总数的41.75%。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规定》,维护刑法的严肃性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共收缴罚金64.4万元,为受害人执行到位赔偿款26万元、返还追回的案件赃款25.34万元。重视人民法院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作用,刑庭法官几次赴小岛与社区工作人员共同帮助缓刑犯归正,1名同志获“全省社区矫正先进个人”称号。积极推进刑事案件远程庭审工作,破解被告人异地羁押难题,确保刑事案件办案效率。

规范指引社会行为。妥善处理民商事案件,引导当事人在社会生活中崇尚法律、敬畏法律、树立法治意识。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58件,审结444件,同比分别上升20.21%和15.63%,涉案标的额7409万元。注重家庭亲情的修复调和,稳妥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38件,调解撤诉率达75.38%;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障,审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5件,为受害者及时兑现赔偿金额149.26万元;依法审结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158件,涉案标的额2807.73万元,规范融资、担保等法律行为,提示法律风险;注重维护社会诚信体系,促进市场交易,审结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纠纷案件36件。关注涉讼企业发展,谨慎采取查封、扣押等诉讼保全措施,避免或减少诉讼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共审结涉企借款纠纷案件3件,涉案标的额1329.80万元。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件,审结1件。通过审判工作,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落实非诉行政案件适用“裁执分离”机制,共审查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企业未年检等行政处罚非诉执行案件6件,准执率83.33%。重视发挥司法审查功能,规范行政行为,分析2004年至2013年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审理情况,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建言献策。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经常性沟通指导,就行政处罚法律适用、时效计算、证据固定等问题,及时、依法予以答复。

努力化解执行压力。共受理执行案件250件,同比上升9.65%;执结235件,同比上升0.86%,执结标的额1864.98万元。一是加大执行惩戒力度。强化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执行措施,组织集中执行活动12次。在最高院和浙江省联合征信平台上累计公开曝光318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19名被执行人信息通过中央电视台、嵊泗有线电视台公开曝光,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共有3名被执行人因纳入失信名单无法乘坐民航班机,自动履行执行标的款20.6万元;对1名被执行人“老赖”实施司法拘留,限制出境2名。二是开展专项执行工作。组织开展涉民生、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各类涉民生案件25件,到位标的额34.34万元;执结涉金融借款合同案件28件,到位标的额665.84万元;注重对历年程序终结案件的“回头看”,对有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恢复执行34件,到位标的额132.38万元。三是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修订了《执行工作细则》,对执行工作流程予以严格规范,细化执行流程节点。建立执行备勤制度,确保快速、及时出警,提升执行效率。四是加大执行司法救助力度。向8名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7万元,保障人民群众及时有效获得法律援助。

三、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发挥信息技术在审判活动中的积极作用,重点抓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的平台建设,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创新司法拍卖载体,在淘宝网开通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实现司法拍卖过程的全公开,共对涉及房屋、公司股权的13件拍品进行了网拍,拍出房屋6套(间),成交率46.15%,总成交额为338.01万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费用18.3万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规定,累计共有154篇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开通嵊泗法院12368司法服务热线和短信服务平台,即时接听、答复群众来电咨询诉讼事宜,并在案件流程各个节点,自动向当事人发送审理和执行信息告知,已累计发出1402条。

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查纠“四风”问题,严格落实整改,发挥引领、表率、示范作用。通过举办“廉政党课”、“专题讲坛”等形式夯实全院干警思想基础;抓住问题导向,组织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治理活动,在增强为民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完善服务举措方面成效明显。强化监督制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通过日常督察、作风巡查、回访案件等方式,持续开展正风肃纪行动,规范法官业外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重视建章立制工作,梳理、编纂规章制度59项,强化制度执行力,促进法院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

提升法官职业素养。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加强对案件质量的监督,开展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分析通报,提高办案质量。全年共评查案件620件。建立健全法官再学习机制,积极创造学习条件,组织干警参加最高院、省高院业务培训23人次,加强对法官职业技能的培养。实行法官导师“一对一”传帮带制度,采用挂职锻炼、岗位轮训、下法庭锻炼等方式,丰富青年干警的审判工作经验。完善审判业务研讨机制,组织审判业务研讨4次,提升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分析、思考问题的能力。结合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法院文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法官与思考”读书活动,营造浓厚思学氛围。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坚持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正确履行职责、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一是认真贯彻县人大对法院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及时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改进法院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邀请旁听庭审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和建议,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二是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充分发表意见的法定职权,一审陪审率达到96.05%;三是开通嵊泗法院官方微博,实时更新司法新闻动态和我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4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在门户网站设置意见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发送廉政监督卡,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对法官职业的责任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法院及法院干警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二是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以及社会对法院工作的高度关注,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司法民主的工作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少数法官习惯于案少案小的办案环境,欠缺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危机感,学习上求“钻”、业务上求“精”的专业精神仍待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院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5年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品质,为嵊泗法治社会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在依法服务保障大局上有新成效。积极关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谋划和落实司法保障与司法服务措施。健全刑事审判相关协调机制,确保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进一步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应对新法实施后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变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立案登记制,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审理好涉及新区各产业发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保障美丽海岛建设顺利推进。通过以案说法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

二、在满足人民司法需求上有新举措。以“海岛法庭诉讼服务一体化”工作制度为基础,拓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三个立案服务大厅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功能,让老百姓获得更便捷更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感受司法关怀。探索分段执行改革工作,完善执行权运行机制,优化职能配置,提升执行质效。强化法官法律释明、判后答疑责任,认真做好初信初访工作,保障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继续夯实“法官联系社区”制度,走访联系工作突出“实、细、准”,进一步提高法官把握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诉讼费信息化管理,实现诉讼费收、结、退一卡通,提供即时对账、到帐查询等多渠道服务。

三、在不断提升司法公信上有新作为。按照上级法院部署,抓好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优化司法职权和司法资源的配置,强化办案法官权责统一,逐步推进裁判文书由承办法官签发制度。创新机制,培养法官树立办案精细化意识,以审判研讨、观摩讲解、专题点评等有效载体,促进法官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加强执行力建设,落实审判管理各项制度规范,针对薄弱环节开展专项督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运用,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严管厚爱,抓好领导班子和法院队伍建设,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热情,促进司法廉洁。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人民满意是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我们将恪守法官职责,践行司法为民,为嵊泗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