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关于嵊泗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30 点击量:610

2015年1月28日在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嵊泗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嵊泗县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财税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财税改革发展任务,我县财税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主题,深化改革、干在实处,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县财政预算运行和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税职能进一步发挥,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5.92亿元,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4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2亿元,上年结余1.78亿元,税收返还0.3亿元,地方债券1.5亿元,省市一般转移支付6.5亿元,中央和省市专项补助4.2亿元,总收入预计为20.2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剔除石油价格补贴不可比因素,增长4.9%。做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2014年,全县基金收入9.46亿元,增长59.4%,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6.04亿元,增长48.1%;全县基金支出9.81亿元,增长57.7%。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6.49亿元,增长48.9%。

二、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效果

(一)努力增收节支,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坚持依法治税,夯实税收征管基础。针对我县“一次性税源占比大”的实际,继续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管理,特别是企业收购、土地转让等重大涉税事项的监控力度,全面掌握影响税收收入变化的因素,防止漏征漏管。抓好社保基金扩面征缴,应收尽收。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确保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公务接待、因公出国、车辆运行支出严格按照年初下达指标控制。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2744.07万元,比2013年支出计划压减30.02%,“三公”经费压减的1101.76万元全部用于“五水共治”。

(二)发挥财政职能,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2014年争取地方债券1.5亿元,分别用于马关围填海工程、菜园中心农贸市场新建工程和枸杞环岛公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行业转型升级,2014年投入5000万元重点用于水产制冷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产能,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发展。加快推进我县贻贝特色产业现代化发展,2014年县财政积极争取并报省财政厅、省农发办批准,我县贻贝特色园项目被列入2014年度省级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园项目计划,并获省财政资金扶持500万元。继续壮大国有经济实力,增加县交通投资公司资本5900万元,合理布局海上公共交通运力,开通城区公交,提升全县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增加县旅游投资公司资本1340万元,用于景区、景点、美丽海岛园区打造等,提升旅游城市形象。加强对外投资,出资5000万元组建舟山兴嵊商务发展有限公司,拓展我县经济对外发展。

(三)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改善民生。坚持民生导向,做好政府实事项目和重大民生事业的资金保障工作。支持和保障教育、文化和科技事业发展,2014年全县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科技支出分别为22904万元、3543万元、3405万元,分别增长9.8%、10.4%、7.5%。着力提高城乡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82万元,增长19.52%。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医疗保险和救助的财政投入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36万元,增长10.9%。支持重大民生实事项目,2014年投入5.2亿元用于政府重点和实事项目。安排“五水共治”专项资金9100万元,其中通过对财政专户、专项的清理,盘活历年结余和闲散资金5100万元用于“五水共治”项目建设;安排创建“无违建县”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用于违章建筑拆除及旧城区改造美化等工作,保障“无违建县”创建工作顺利推进;加大美丽海岛及卫生乡镇建设扶持力度,2014年我县渔农村美丽海岛建设投入资金4700万元,主要用于美丽海岛建设、再造绿岛、环境整治及创建卫生县城项目。

(四)深化财政改革,健全公共财政体系。推进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夯实预算编制基础,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整合各类财政专项结余资金。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各乡镇已顺利完成改革工作。

(五)强化财政监管,提高理财管财水平。稳步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清晰反映财政资金的来龙去脉和使用绩效。加快乡镇财政和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财政资金就地就近监管、财政服务就地就近提供。在现有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通过改扩建,设立“乡镇公共财政服务中心”,并统一安装平台软件,各乡镇均已正式上线实施。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二是预算管理制度的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还不够,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均衡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部分专项资金交叉重叠、分配不规范、执行进度慢、使用效益较低、结转较多等,预算绩效管理仍需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5年财政经济形势

2015年,我县财税改革任务艰巨,财政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从收入看,财政收入中低增速常态化趋势已经显现,推进“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都可能带来减收因素。从支出看,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特别是在更高起点上满足民生需求的难度不断加大,财政支出压力较大。

(二)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根据对2015年财政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按照县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县财税工作实际,我县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加快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的总目标,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发挥财政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进一步创新财政管理制度,优化支出结构,压缩行政成本,盘活存量资金,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根据当前全县经济形势及上述指导思想,结合贯彻《国务院关于编制201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通知》中“收入预算编制要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与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等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相适应”的要求,拟安排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1亿元,增长10%,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51亿元,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5.06亿元:其中海洋经济发展专项1.1亿元、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1亿元、基本财力保障奖补3608万元、海岛及边境转移支付200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19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139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1150万元等;按照现行省对县财政体制计算, 2015年全县地方财政可用财力预期21.1亿元。拟安排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99亿元,比上年减少50.5%(以下简称“减少”);拟安排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1亿元,减少53.6%。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3.37亿元,减少1.7%;拟安排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77亿元,增长13.4%。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400万元,增长10.3%;拟安排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0万元,增长10.3%。

四、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2015年,我们将以改革创新为主线,不断优化财政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杠杆引导作用,加大国资投入和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育发展港口物流业、海岛旅游业等战略性产业,加快产业集聚,促进转型升级,夯实经济税源基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保障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优化促进经济发展各类资金的方向和结构,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的负担。统筹做好民生事业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工作,确保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每年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细化“四本预算”。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探索预算统筹安排机制,提高政府对全口径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继续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完善新一轮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与乡镇支出,建立乡镇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加快落实国资改革任务,进一步理顺国有资本管理、监督、营运主体之间的关系,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流程。进一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三)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要求,盘活财政“沉睡”资金,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将以前年度各类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结转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对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盘活的资金重点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全面清理财政专户,防止资金大量沉淀,严禁违规虚列支出,严控权责发生制核算范围和规模。加强收入缴库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标准体系;公务接待、因公出国、车辆运行等支出严格按照下达指标控制,将有限的财力用到最有需求、最有效率的地方。

(五)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都要公开。逐步推进专项资金分配政策、过程以及执行结果等管理信息公开,促进财政预算规范透明。

各位代表,2015年我县的财税工作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励精图治,开拓进取,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预算工作任务,为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