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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决定

关于表彰2014年度县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0 点击量:512

(2015年1月19日嵊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年来,各代表小组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指导下,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形式多样、富有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县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县人大代表第二活动小组等 3个先进小组、李海平等11名代表活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小组和代表活动积极分子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履行代表职责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全县各代表小组、人大代表要以先进为榜样,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发挥作用,为全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和美丽海岛建设而努力奋斗。

附:县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及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名单

 

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月19日

 

 

附:

 

县人大代表活动先进小组名单

县人大代表第二活动小组(菜园代表团)

县人大代表第三活动小组(嵊山代表团)

县人大代表第六活动小组(枸杞代表团)

 

代表活动积极分子名单

李海平(菜园代表团第一小组)

柴岸燕(菜园代表团第一小组)

姜亚婷(菜园代表团第二小组)

俞卫炳(嵊山代表团)

陈宽宏(洋山代表团)

周亚芬(黄龙代表团)

苏明兆(枸杞代表团)

王永平(五龙、花鸟代表团)

任金权(五龙、花鸟代表团)

金飞珍(党政军代表团)

沈红芬(县属部门代表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