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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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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调研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10 点击量:48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精神,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县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的要求,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司法监督的部署要求为依据,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围绕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方面容易发生的突出问题,通过严密组织,系统实施,不断强化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的意识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冤假错案以及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最大程度地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调研内容

此次调研的内容为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具体参照深化司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是查找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四家单位以及司(执)法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不足和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的地方。

三、调研时间

调研工作从2015年6月上旬开始至8月底结束。具体调研时间和参加调研的代表人数由各组自行确定。

    四、责任分工

由县人大法工委、渔农环资工委、财经工委、教科文卫侨工委组成4个调研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亚舫负总责,常委会各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其中:法工委负责县公安局;财经工委负责县人民法院,同时负责各乡镇、相关部门的调研;渔农环资工委负责县人民检察院,同时负责菜园镇渔农村社区的调研;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县司法局的调研,同时负责菜园镇城市社区的调研;代表工委负责指定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办公室负责调研的协调配合工作。

    五、调研形式

(一)听取公检法司法机关汇报;开展个别谈话、集体座谈或询问;查访工作区和窗口,检查了解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查看相关台账和案件卷宗(撤案、不诉、缓刑、假释等);征求(调研)对其他三个司(执)法机关及司(执)法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

(二)深入乡镇、社区,以座谈、走访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进行调研。

    六、工作要求

    各调研组要确定专人收集和记录调研情况,调研中了解到的重要事项要及时通报,调研结束后各组须将调研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反映出来的对公检法司机关和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的具体意见建议以书面形式提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形成调研报告和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