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组成人员:
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定于20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上午召开,会期半天。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人事任免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科技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县政府关于“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县情况的报告。
二、会议参加对象
(一)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如无特殊情况,请不要请假。
(二)请下列人员列席会议
1、县人民政府负责人;
2、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
3、县人大常委会各室委负责人;
4、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旅游局主要负责人;
5、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人;
6、部分县人大代表。
三、其他事项
1、请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准备好会议相关材料,各一式65份于9月23日之前送往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会议时间:上午8:30;
3、会议地点:县人大二楼会议室;
4、请新闻单位派记者采访会议。
嵊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