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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多措并举推进司法监督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9-09 点击量:330

    今年,县人大常委会以深化司法监督为契机,紧紧围绕公检法司机关易发多发的突出问题,通过明确内容、拓宽渠道、深化调研等途径有效推进了司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明确监督内容。通过召开深化司法监督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以让群众、社会、上级“满意”为目标,确定本次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一是规范司(执)法情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在侦查活动中,是否规范执法,特别是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和其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取证问题;二是严格司(执)法情况,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是否违反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特别是有没有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等问题;三是廉洁司(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贪污受贿、以案谋私、权钱权色交易和其他违反纪律行为等问题。

    二、拓宽监督渠道。通过县人大网、“嵊泗人大”微博、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公众、人大代表和司法机关内部三个层面公布监督内容,设立举报信箱,发放意见征求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廉洁司(执)法等情况的反映。监督和支持公检法司机关利用公开平台,实行审务、检务公开,实行“阳光司法”,克服暗箱操作,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舆论的监督之下,充分保障了群众“看得见”的权益,最大限度的减少和杜绝了冤假错案以及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最大程度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三、深化监督调研。从实际出发,抓住司(执)法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县人大各室、委抽调人员组成4个调研组,分别对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开展全面、细致的调研检查。通过听取公检法司机关汇报,个别谈话、集体座谈或征求司(执)法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查访办案工作区和窗口,检查了解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查看相关台账和案件卷宗,及时发现和纠正可能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冤假错案。同时,充分发挥人大工作联系广泛的优势,深入全县各乡镇、渔农村社区,组织人大代表、社区干部、普通群众对公检法司机关公正司(执)法情况和总体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公检法司机关的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监督和促进作用。